政府采购合同编号:XSCG-CS-202111150170-1 采购人(全称): 长沙县现代农业创新示范区管理委员会 (甲方)中标(成交)供应商(全称): 湖南博天文化传媒有限公司 (乙方) 为了保护甲、乙双方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双方签订本合同协议书。采购人与中标(成交)供应商应当根据合同的约定依法履行合同义务。政府采购合同的履行、违约责任和解决争议的方法等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1.项目管理信息 (1)采购方式: 竞争性磋商 (2)项目名称: “星沙味道”公用品牌授牌暨系列产品展示推介线上宣传活动采购项目 (3)采购计划编号: XSCG-202111150170 2.合同标的及金额
合同标的及金额明细:
3.1 履行期限:
2021-12-09 —— 2022-01-08
3.2 履行地点:甲方指定地点 3.3 履行方式:(合同的履行方式主要包括运输方式、交货方式等): 结案报告、验收表 4.结算方式 4.1 资金支付方式: 4.2 收款账户: 长沙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星城支行(湖南博天文化传媒有限公司:800230045908010)
4.3 对中小微企业及时支付的约定:自交付之日起30日内支付款项;另有约定的,付款期限最长不得超过60日。约定采取履行进度结算、定期结算等结算方式的,付款期限应当自双方确认结算金额之日起算。合同明确需检验或验收的,应明确检验或验收期间,约定交付后经检验或者验收合格作为支付条件的,付款期限应当自检验或者验收合格之日起算;采购人拖延检验或者验收的,付款期限自约定的检验或者验收期限届满之日起算。5.合同履约验收方式及要求:甲方在收到乙方交付的货物(服务)后按如下方式进行验收第1次分期支付金额为225000元,所占总合同金额百分之30,说明:第一次完成“星沙味道”公用品牌授牌仪式后,支付合同总金额的 30%。 第2次分期支付金额为525000元,所占总合同金额百分之70,说明:第二次完成项目所有工作结束后,供应商签订项目服务验收评价表并经采购单位验收后,支付合同总金额的70%。每次付款前,供应商需向采购单位开具正规税务发票,采购单位在收到发票后 3 个工作日内支付服务款。,该期为履约验收期 5.1 验收程序 采用 简易程序验收 5.2 质量要求 乙方根据甲方的要求提供整场活动的组织策划及相关服务 5.3 验收要求和验收标准简易程序验收 6.甲乙双方的权利与义务1、甲方的权利及义务 (1)、甲方有权根据本合同所约定的内容及标准,在不影响乙方工作的前提下检查乙方提供的服务质量,如乙方提供的服务质量不符合本合同的约定,甲方有权要求乙方在指定时间内作出补充或修正。 (2)、甲方必须依据本合同规定,按时足额向乙方支付服务款项。 (3)、合同执行过程中,甲方如需变更项目计划,应提前7个工作日以书面形式告知乙方,由于变更所产生的费用及损失由甲方承担,并同意乙方将执行周期予以合理顺延。 2、乙方的权利及义务 (1)、乙方必须按照合同约定的服务内容及标准向甲方提供相关服务,对于不符合合同约定的文案、服务等,甲方有权扣减该部分费用。 (2)、乙方有权要求甲方按其规定提供相关资质证明、产品说明及政府主管部门的审批文件等相关证明,甲方拒不提供的,乙方有权拒绝为其服务执行相关工作,且不承担前述材料的真实性、有效性及由此造成的任何经济损失、 3、乙方有权要求甲方按时足额支付项目费用、 4、乙方应负责本次活动安全、顺利完成,负责保障活动的主题鲜明,方案科学,对因乙方原因造成的任何人身、财产损失均由乙方负责。 7.违约责任7.1 对中小微企业未及时支付的违约责任约定:采购人不得以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变更,履行内部付款流程,或者在合同未作约定的情况下以等待竣工验收批复、决算审计等为由,拒绝或者迟延支付中小微企业款项。 7.2 如中标(成交)供应商系中小微企业,采购人存在迟延支付乙方合同款项的,应当承担付款逾期利息。双方对逾期利息的利率约定为年息5%(约定利率不得低于合同订立时1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未做约定的,按照每日利率万分之五的标准支付逾期利息。 1、乙方应按合同约定时间完成各阶段受托事项,否则,一旦延迟,甲方有权立即单方解除本合同,合同解除后,乙方将向甲方退会全部已收款项,并承担违约责任。但在甲方书面同意延迟或因甲方原因导致延期的,乙方不承担违约责任。 2、如甲方未能在本合同约定时间内付款,每延迟一天,甲方须向乙方承担延迟支付费用的万分之五作为违约金,并将执行周期予以顺延。 3、以上违约责任尚不足以弥补守约方直接经济损失的,应补足直接经济损失 8.解决争议的方法首先通过双方协商解决,协商解决不成,则通过以下途径之一解决纠纷: 向长沙县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9.组成合同的文件 合同由以下文件构成,如下述文件之间有任何抵触、矛盾或歧义,应按以下顺序解释: (1)在采购或合同履行过程中乙方作出的承诺以及双方协商达成的变更或补充协议 (2)中标或成交通知书 (3) 响应文件 (4)政府采购合同格式条款及其附件 (5)专用合同条款(如果有) (6)通用合同条款(如果有) (7)标准、规范及有关技术文件,图纸,已标价工程量清单或预算书(如果有) (8)其他合同文件。 10.合同生效 本合同自 2021年12月9日开始 生效 11.其他条款 未尽事宜,双方另行协商解决 注:政府采购合同的双方当事人不得擅自变更、中止或者终止合同。 政府采购合同继续履行将损害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的,双方当事人应当变更、中止或者终止合同。有过错的一方应当承担赔偿责任,双方都有过错的,各自承担相应的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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