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家好,我们继续聊影片项目的知情权该如何保证的问题。
在上一期当中呢,我们已经提到了知情权涉及到三个层次的问题。
第一个呢就是在分配当中,在工作内容的分配当中,当事人具体负责哪个板块的工作内容,这是信息披露的一个前提。
第二呢就是负责这部分内容的当事人,他应该如何的去披露信息,就是说披露信息的内容包含哪一些。
第三个呢就是它具体的信息的披露方式。
对于第二个问题,我们详细的说一下。
就举个例子说,如果说他负责建筑,或者说是他负责是呃筹备,那么储备可能涉及到剧本的开发,或者说或者比如如果说是按照小说去改编的话,可能是获得小说作者的这个改编授权。
拍摄授权之后呢,还要与这个编剧签订编剧的p 五协议。
这是包括与导演这个签订一个聘用合同。
这些可能涉及到一个创作筹备阶段的工作。
所以说某一方负责影片的筹备,那么筹备下边是有一个四项具体包含哪些内容。
那么与这个工作内容相关的,比如说授权合同,剧本授权合同就是编剧写完这个剧本之后,他会有一个授权。
那相对方他有权就知道你这个授权合同授权书是不是拿到了,聘用合同是不是签订了,然后与小说家之间签订的这个代理合同,拍摄合同你是不是拿到了。
然后这个就是说第三个层次了,具体的指向的内容是什么呢?
就合同授权书,包括你的费用是不是支付了,支付了多少,以及具体的具体的这种披露的方式,执行的方式。
比如说你是用电子邮件来发送给我,还是说利用书面的形式要求加盖公章,有一个复印件。
然后对于复印了之后要加盖公章去确认,或者说是我当面就是一方当事人派人当面去进行核实确认。
还是说还有一种方式,比如说我们可以委托一个代理人,是比如制片人进行全面的监督管理,诸如此类的。
所以说三个层面的问题都应该在合同当中予以确认。
内容是什么呢?
与内容相关的更细化的内容的指向是什么?
那么这些指向哪些东西是由于我们的利益最密切相关,然后我们需要予以确认的。
就这三个问题,只有把这三个问题都写明了,那么将来我们才有才有一个合同的一个依据。
比如说有些时候我们会约定行使一个知情权,就是当甲方负责建筑与与这个主要演员签订合同,而与主要演员签订合同之后,是我们作为投资方支付第二笔投资款的一个付款条件。
那我当然一定要不是说他给我发送一个付款的通知,我就要付款。
因为影片项目的一个进展对于我们来说是最为关心的。
如果说你没有渚主演没有签订完合同,那我是不会付款的。
那这个时候我就有一个知情权,知情权与我的付款义务之间,它应该是相互绑定在一起,甚至说它是衍生的。
那我怎么去在合同当中明确约定上,那么就可能约定当甲方与约定的主要演员签订完演出聘用合同之后,简单聘用合同之后的七个工作日内,应该把复印件加盖公章。
确认完之后,连同的付款通知一起邮寄给乙方。
就是我我方可以在确认之后,在确认之后支付第二笔投资款,如有必要,那么乙方可以到现场去核实与复核实原件。
这里边就约定了,就时间七天以内,然后用书面的形式,形式是书面,然后要加盖公章予以确认。
然后必要的情形下,乙方有一个验收确认的这么一个权利。
在这种情形下,乙方行使的权利才有核心依据。
甲方履行披露义务也有规则,双方之间就不容易发生扯皮啊纠纠纠纷啊,这种情形就不会发生。
谢谢大家,我是系统,我们下期继续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