徐州艺境文化传媒有限公司微电影拍摄制作合同甲方(委托方):乙方(执行方):甲方委托乙方制作微电影,帮助甲方树立形象,扩大宣传,为明确双方责任,经双方友好协商,签订此合同,以期双方共同遵守。一、双方的权利和义务:1、甲方的权利和义务:1-1、提供相关拍摄场地、食宿住所、拍摄器材及相应材料。1-2、开展的业务必须符合国家法律和社会公共利益。1-3、按时、依照合同支付全部费用。1-4、甲方有对制作完成的微电影作品享有版权。2、乙方的权利和义务:2-1、按照甲方提供的条件按时完成微电影的制作。2-2、有权依合同收取费用。二、制作内容及完成时间:1、甲方委托乙方制作微电影总片长约为分钟。2、乙方根据被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