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东方晓月影视广告艺术中心简介
北京东方晓月影视广告艺术中心注册资金为51万人民币,注册地位于北京市丰台区北大地西幸福大街1号,法人代表为张金立,经营范围包括广告设计、制作;影视策划;摄影服务(洗像除外);组织国内文化艺术活动;信息咨询;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承办展览展示;婚庆服务。【经营范围中未取得专项许可的项目除外】
工商注册信息
公司名称
北京东方晓月影视广告艺术中心
企业类型
国有企业
注册地址
北京北京市
注册资金
51万人民币
企业状态
注销
联系地址
北京市丰台区北大地西幸福大街1号
经营范围
广告设计、制作;影视策划;摄影服务(洗像除外);组织国内文化艺术活动;信息咨询;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承办展览展示;婚庆服务。【经营范围中未取得专项许可的项目除外】
法定代表人
张金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