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方华人(北京)文化艺术团简介
东方华人(北京)文化艺术团成立于2003-01-23,注册资金为50万人民币,注册地位于北京市朝阳区中纺里34号院37号楼1601号,法人代表为杨丽丽,经营范围包括组织文化艺术交流活动(歌舞表演、...影视策划;舞台灯光音响设计;调试、安装音响设备;经济信息咨询(不含中介服务);劳务服务;出版物批发。(企业依法自主选择经营项目,开展经营活动;出版物批发以及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依批准的内容开展经营活动;不得从事本市产业政策禁止和限制类项目的经营活动。
工商注册信息
公司名称
东方华人(北京)文化艺术团
企业类型
集体所有制
注册地址
北京北京市
成立日期
2003-01-23
注册资金
50万人民币
企业状态
在业
联系地址
北京市朝阳区中纺里34号院37号楼1601号
经营范围
组织文化艺术交流活动(歌舞表演、...影视策划;舞台灯光音响设计;调试、安装音响设备;经济信息咨询(不含中介服务);劳务服务;出版物批发。(企业依法自主选择经营项目,开展经营活动;出版物批发以及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依批准的内容开展经营活动;不得从事本市产业政策禁止和限制类项目的经营活动。
注册号
91110105746720303L
法定代表人
杨丽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