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荧屏之星影视文化艺术传播中心简介
北京荧屏之星影视文化艺术传播中心成立于2004-12-16,注册资金为3万人民币,注册地位于北京市通州区潞城镇小东各庄村108号,法人代表为郭生瑞,经营范围包括组织文化艺术交流活动(不含演出);信息咨询(中介除外);科技开发、咨询、培训、转让、服务;承办展览展示。(企业依法自主选择经营项目,开展经营活动;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依批准的内容开展经营活动;不得从事本市产业政策禁止和限制类项目的经营活动。
工商注册信息
公司名称
北京荧屏之星影视文化艺术传播中心
企业类型
个人独资企业
注册地址
北京北京市
成立日期
2004-12-16
注册资金
3万人民币
企业状态
在业
联系地址
北京市通州区潞城镇小东各庄村108号
经营范围
组织文化艺术交流活动(不含演出);信息咨询(中介除外);科技开发、咨询、培训、转让、服务;承办展览展示。(企业依法自主选择经营项目,开展经营活动;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依批准的内容开展经营活动;不得从事本市产业政策禁止和限制类项目的经营活动。
注册号
911101127699254596
法定代表人
郭生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