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河子开发区志芳影视文化工作室简介
石河子开发区志芳影视文化工作室成立于2017-09-20,注册资金为0.003万人民币,注册地位于新疆石河子开发区北四东路39号,法人代表为吴志芳,经营范围包括文化艺术交流活动;影视文化信息咨询;知识产权服务;影视器材、服装、道具销售与租赁服务;动漫设计;图文设计制作;办公服务;公共关系服务;展览展示服务;经营演出及经纪服务。
工商注册信息
公司名称
石河子开发区志芳影视文化工作室
企业类型
个体工商户
注册地址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乌鲁木齐市
成立日期
2017-09-20
注册资金
0.003万人民币
企业状态
注销
联系地址
新疆石河子开发区北四东路39号
经营范围
文化艺术交流活动;影视文化信息咨询;知识产权服务;影视器材、服装、道具销售与租赁服务;动漫设计;图文设计制作;办公服务;公共关系服务;展览展示服务;经营演出及经纪服务。
注册号
92659001MA77ML820E
法定代表人
吴志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