葫芦岛市连山区家电大厦新冬青影视传媒中心简介
葫芦岛市连山区家电大厦新冬青影视传媒中心成立于2013-05-27,注册资金为1万人民币,注册地位于葫芦岛市连山区家电大厦二楼11号屋,法人代表为刘阳春,经营范围包括电脑、电脑配件及耗材、办公用品、影视音像器材、办公软件零售;录像、摄影编辑制作服务。(国家法律法规禁止或需国家相关部门审批的除外)
工商注册信息
公司名称
葫芦岛市连山区家电大厦新冬青影视传媒中心
企业类型
个体工商户
注册地址
辽宁省葫芦岛市
成立日期
2013-05-27
注册资金
1万人民币
企业状态
存续
联系地址
葫芦岛市连山区家电大厦二楼11号屋
经营范围
电脑、电脑配件及耗材、办公用品、影视音像器材、办公软件零售;录像、摄影编辑制作服务。(国家法律法规禁止或需国家相关部门审批的除外)
法定代表人
刘阳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