沈阳新东方文化发展中心简介
沈阳新东方文化发展中心成立于1998-08-18,注册地位于沈阳市和平区南四经街110号,法人代表为李丽莉,经营范围包括文体活动;影视拍摄制作、策划;设计制作各类户外广告;信息咨询、中介服务(法律、法规规定需前置审批的,必须持相关许可证经营)。
工商注册信息
公司名称
沈阳新东方文化发展中心
企业类型
个人独资企业
注册地址
辽宁省沈阳市
成立日期
1998-08-18
企业状态
吊销
联系地址
沈阳市和平区南四经街110号
经营范围
文体活动;影视拍摄制作、策划;设计制作各类户外广告;信息咨询、中介服务(法律、法规规定需前置审批的,必须持相关许可证经营)。
法定代表人
李丽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