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信息
采购人:黑龙江省人民检察院大兴安岭分院
项目名称:大兴安岭检察分院短视频拍摄及运营、设计制作、广告制作服务项目
拟采购的服务的说明:
一标包:短视频拍摄及运营(详见附件);
二标包:设计制作、广告制作(详见附件);
拟采购的服务的预算金额:197,000.00元;
一标包:105,000.00元;
二标包:92,000.00元;
合同履行期限:
一标包合同履行期限:单个视频确认完成后,3个日历日内交付于采购人,全部视频项目于2021年12月31日前完成;
二标包合同履行期限:按照采购人需求,分批次完成服务;
注:合同签订采取1+1+1方式,每年采购人相关部门对供应商进行全面评价,合同期满后,上一年评价合格方可续签一年合同,如考核不合格,采购人有权立即终止合同;
服务地点:黑龙江省人民检察院大兴安岭分院;
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的原因及说明:
(一标包)该项目采购预算未达到公开招标采购限额,所以采用竞争性磋商方式采购,两次竞争性磋商公告只有大兴安岭旗正网络技术服务中心一家供应商报名,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三十一条,第一款,只能从唯一供应商处采购,建议该项目采用单一来源方式采购。
(二标包)经论证,该项目采用竞争性磋商方式,两次竞争性磋商公告,报名获取采购文件均为一家供应商加格达奇区未来美术装饰制作中心报名。符合政府采购法单一来源采购方式中只能从唯一供应商的采购的规定,为确保该项目在规定时间内顺利完成,建议采用单一来源方式采购。
拟定供应商信息
(一标包)
名称:大兴安岭旗正网络技术服务中心
地址:黑龙江省大兴安岭地区塔河县塔河镇新华苑小区5幢5号商服
(二标包)
名称:加格达奇区未来美术装饰制作中心
地址:加格达奇区地区幼儿园对面
三、公告期限
2021年06月28日至2021年07月02日
其他补充事宜:
1、获取单一来源文件时间:2021年06月28日至2021年07月02日(公休日及法定假日除外),每日上午08时30分至11时00分,下午14时00分至16时30分(北京时间,下同);
2、获取单一来源文件地点:加格达奇区金马滨河花园正门38号商服;
3、发布媒介:
本次公示在大兴安岭地区政府采购网发布,其他网址转载无效。
开标时间、地点
报价截止时间:2021年07月07日10点00分
报价文件递交地点:大兴安岭地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大兴安岭地区行政服务中心五楼东侧501室)
六、联系方式
1.采购人
采购单位:黑龙江省人民检察院大兴安岭分院
联 系 人:张启蒙
联系电话:0457-2119558
2.采购代理机构
采购代理机构:黑龙江省晟晔工程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项目办公地址:加格达奇区金马滨河花园正门38号商服
项目联系人:吴女士
联系方式:19804570767
六、附件
专业人员论证意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