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项目名称: | 龙陵县文化旅游设施(文化旅游展陈馆布展)建设项目设计施工一体化招标(EPC) | ||
资金来源: | 国资 100.0% 自筹 % 贷款 % 外资 % | ||
建设规模: | 龙陵县文化旅游展陈馆为地上二层公共建筑,其中一层为综合布展空间和办公区空间;二层主要为文化馆公共区域、办公功能配套空间;建筑面积:4817.6平方米;综合布展工程面积:4700平方米 | ||
公共资源交易行业分类: | 市政工程 | 工程类型: | 其他 |
招标方式: | 公开招标 | 资格审查方式: | 资格后审 |
招标文件/资格预审文件获取方式: | 网上获取 | 交易地点: | 龙陵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
公告性质: | 正常公告 | 是否对外发布: | 是 |
公告发布开始时间: | 2021-09-29 08:00 | 招标文件获取截止时间: | 2021-10-11 17:00 |
备注: | 无 |
建设单位: | 龙陵县锦龙城镇投资开发有限责任公司 | 经办人: | 黄健 |
办公电话: | 18788027500 | ||
招标代理机构: | 云南嘉顺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 经办人: | 黄健 |
办公电话: | 0875-8125888 | 移动电话: | 18788027500 |
标段编号: | GC530523202100018001001 |
标段名称: | 龙陵县文化旅游设施(文化旅游展陈馆布展)建设项目设计施工一体化招标(EPC)- |
招标文件获取截止时间: | 2021-10-11 17:00 |
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 | 2021-10-27 09:00 |
开标地点: | 龙陵1号开标室 |
开标方式: | 现场开标、网上开标 |
投标文件递交地点: | 见招标文件 |
标段合同估算价: | 1504 万元 |
本次招标内容: | 本项目秉承科学现代、重点突出、功能合理的综合布展原则,包括: (1)本项目的设计服务参照文化和旅游部办公厅关于开展全国文化馆评估定级工作的通知一级馆要求,包含县文化馆应用软件及县文化旅游展陈馆方案大纲策划、展览内容策划、空间展陈形式设计及深化设计、施工图设计、后期现场服务(大纲、策划及设计内容包含县文化旅游展陈馆序厅、龙陵文化发展、红色文化、领导情系龙陵展示区、龙陵文化规划蓝图沙盘展示区、龙陵民族、民间、民俗文化演绎区、非遗技艺展演区、龙陵生态文明建设展示区、城乡文化风采展示区、龙陵文化产业展示区、文化旅游展示区、大美龙陵文化展示区、文化旅游展陈馆临展空间展示区、科普教育及文创空间展示区、办公区空间、文化馆公共区域展陈空间、文化馆办公功能配套空间等)。 在中标后,中标人应按照甲方要求完成方案深化及完善,成果经甲方及相关部门审核认可后,完成初步设计及施工图设计并提交施工图设计成果,初步设计及施工图设计成果须通过相关行政主管部门及第三方图纸审查机构审查,并提供相应图纸调整及现场服务工作。 (2)本项目的施工部分装饰装修内容包括文化旅游展陈馆一、二层基础装修、综合布展、灯光、多媒体、电梯、卫生间等,以及互动程序开发、艺术造型、多媒体融合技术、系统集成、影片拍摄、视频制作、音响设备、非遗走廊触摸屏(包含软件、资源)等电子设备采购安装,软件类产品采购安装、数字及物理沙盘、模型展品等制作采购安装实施及运维服务等。 |
项目现场的具体位置和周边环境: | 保山市龙陵县城内 |
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 否 |
资质要求: | 1.营业执照:投标人必须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的独立法人,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能力。 2.资质要求:本项目要求投标人须同时具备: (1)施工资质:具备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贰级及以上资质,并同时具有中国展览协会颁发的中国展览馆协会展览陈列工程企业贰级及以上资质或展览陈列工程设计与施工一体化一级资质证书; (2)设计资质: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工程设计综合资质或建筑装饰工程设计专项甲级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设计能力; 3.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在有效期内。 |
项目负责人资格: | 1.项目负责人要求:具有建筑工程专业壹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和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且未担任其他在建施工项目的项目负责人,项目负责人必须是投标人本单位的职工(提供劳动合同及至少在本单位一年的社保证明),且近三年内无重大安全质量事故。 2.设计负责人要求:设计负责人为投标人本单位人员,具有中级及以上的职称证书,提供社保证明或劳动合同。 3.施工项目负责人要求:具有建筑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和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且未担任其他在建施工项目的项目负责人,施工项目负责人为投标人本单位人员,提供社保证明、劳动合同(可以由项目负责人兼任)。 |
业绩要求: | / |
其他: | 1.财务要求:投标人近3年财务状况良好,须提供近3年(2018年-2020年)或成立至今有效的财务报表或财务报告。 2.信誉要求: ①.投标人信誉良好,当前未因不良记录被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取消投标资格;②.企业及法定代表人未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信用中国(云南)”网站(www.yncredit.gov.cn)、“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网站(http://zxgk.court.gov.cn/)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3.其他要求: (1)投标人中标后须设立农民工工资专用账户:中标人未按“保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保山市工程建设项目农民工工资专用账户管理实施方案的通知”规定设立工资专用账户的,招标人有权拒绝与之签订合同(投标人须提供承诺书); (2)施工方企业主要负责人、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须执有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即A、C证); (3)投标人不得是,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 (4)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
是否缴纳保证金: | 是 |
投标保证金缴纳方式: | 银行转账,保函,保证保险 |
投标保证金金额: | 20 万元 |
投标保证金缴纳截止时间: | 2021-10-27 09:00 |
附件: |
|
(1)企业需在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进行注册;
(2)办理企业机构数字证书和法定代表人、造价师(如有商务标)的个人数字证书;
(3)投标人(或联合体代表)需携带用于加密的数字证书在开标会上进行解密。
投标人(或联合体代表)须按招标文件要求的投标保证金账户,通过企业基本账户(须与企业进行注册时填报的账户信息一致)转账缴纳投标保证金,并在转账完成后,使用投标人(或联合体代表)机构数字证书登录投标系统,进入“确认投标保证金”菜单,查看保证金缴纳情况并进行确认,最后打印保证金缴纳回执。上述操作须在保证金缴纳截止时间前全部完成,请投标人充分考虑转账到款的延时,提早缴纳,以免耽误投标工作。
(1)递交投标文件时,需在投标截止时间前用投标人(或联合体代表)企业机构数字证书登录【我要投标】上传电子投标文件,具体操作见平台中系统帮助;
(2)投标人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完成所有投标文件的上传,网上确认电子签名,并打印“上传投标文件回执”,投标截止时间前未完成签名确认的,视为未递交;
(3)网上递交投标文件后,投标人还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到开标现场递交刻录投标文件的光盘,详细要求见招标文件说明。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光盘),视为撤回投标文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