龙陵县电子商务进农村综合示范项目后续资金使用实施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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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开招标公告
项目概况
龙陵县电子商务进农村综合示范项目后续资金使用实施项目 采购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保山市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www.bszwzx.gov.cn)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1年01月 22 日 15 时0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编号:TRZBC2020-131
2.项目名称:龙陵县电子商务进农村综合示范项目后续资金使用实施项目
3.预算金额:¥4362400.00元。
4.采购需求:
4.1采购内容:本次采购计划选择一家电子商务运营服务机构开展服务工作,对标国内优秀电子商务服务体系,完善、优化现有体系,具体服务内容如下:
(1)在龙陵县现有电子商务公共服务体系的基础上提出优化实施方案,在采购人的领导下,服务机构与县域内电子商务企业、平台、相关机构共同合作,服务机构提供优质服务团队对相应机构开展业务指导、对服务站点开展运营服务,完善县级电子商务公共服务中心、完善乡镇电子商务公共服务站点,结合现有乡村服务站点完善社区电商综合服务平台。
(2)在龙陵县现有电子商务物流配送体系的基础上提出优化实施方案,在采购人的领导下,服务机构与县域内物流机构通力合作,实现降低物流成本,提高物流效率的目标。
(3)基于龙陵县电商现状,提升电商网络直播培育基地培训能力,服务机构提供优质电商业务培训机构,依托各类培训平台,重点围绕网络直播、短视频等各类新业态电商新模式,培训一批优质的电商人才,孵化一批电商创业者,壮大电商人才队伍。
(4)基于龙陵县本地实际情况,重点协助龙陵本地各类土特产品开展“三品一标”认证、完善农产品供应链体系建设,制定不少于10款适合销售的农产品生产标准或流通标准,完善龙陵县农村产品的标准制定,为县内中小企业个体经营者、创业者等提供电商服务支持、业务指导,支持开展农产品品牌培育等完善农产品供应链体系及市场主体建设的相关工作。
4.2服务地点:龙陵县辖区内,服务机构须在服务运营期限内派驻一批专业、高效的服务团队。
4.3标段划分:本项目共划分为一个标段,拟参与投标的投标人必须整体报价不得拆分。具体内容详见招标文件。
4.4相关说明:拟参与本项目的投标人应根据采购需求以及项目实际情况自行编制各类优化实施方案和服务方案。采购人不承诺中标方案作为最终方案,中标人应根据采购人的要求进行优化完善,根据最终通过的实施方案作为开展本项目相应服务工作的依据。
4.5本项目投标报价为一次性包干价。投标报价须包含开展本次采购所涉及的所有费用,以及涉及到项目前期调研考察费,根据最终各类优化实施方案和服务方案开展各类服务工作的相关费用,服务团队派驻工作的各类费用(驻场服务的相关租赁费、人工费、差旅费、各类工作费用),项目管理费、税、费、风险等的所有费用。
4.6付款方式:采购人与中标人双方合同约定。
5.合同履行期限(服务运营周期):自服务机构正式开展各类服务工作之日起1自然年,但各类优化实施方案和服务方案优化、审议等工作时间不计入在内。
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扶持中小企业政策:评审时小型、微型企业提供的产品(提供本企业制造的货物、承担的工程或者服务,或者提供其他中小企业制造的货物)价格给予6%的扣除。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和微型企业,其产品在评审时给予相同的价格扣除。执行政策文件:《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小企业促进法》、《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财库〔2011〕181号)、 《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 。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3.1投标人具有本项目的实施服务能力。
3.2投标人在招标公告发出日期之前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失信惩戒对象”、“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政府采购不良行为记录”,未被列入中国政府采购网“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名单”,由采购人及采购代理机构将按照以上条款对参与投标的各投标人的信用信息进行查询,有不良记录的投标将被拒绝。
3.3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及项目负责人未被列入“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http://zxgk.court.gov.cn/)公布的“失信被执行人”、“限制消费人员”及“被执行人信息”名单,请提供上述网站信用信息查询记录的网页截图,有不良记录的投标将被拒绝。
3.4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三、获取招标文件:
1.时间:2020年12月 30 日至 2021年01月06 日(五个工作日),每天上午08时00分至12时00分,下午14时00分至18时00分(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
2.地点:投标人按照获取招标文件方式的要求下载电子招标文件。
3.方式:投标人请于本公告规定招标文件获取时间内,需登录保山市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http://www.bszwzx.gov.cn/),凭单位数字证书(CA)在网上投标确认并免费获取电子招标文件(格式为*.ZCZBJ)及其它采购项目相关资料,未办理数字证书(CA)的投标人请登录保山市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http://www.bszwzx.gov.cn/)进行注册并在网上申请办理证书,以便获取招标文件。(数字证书(CA)办理流程详见网页、办理咨询联系电话15769973557)。
4.售价:¥0.00元。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1.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2021年01月 22 日 15 时00分(北京时间)。
2.地点:龙陵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第一开标室(云南省保山市龙陵县龙山镇金溪路毡帽坡旁)。
注:本次采购采用在保山市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上进行采购与递交投标文件,投标文件递交要求如下:
(1)网上递交:投标人网上递交需登录保山市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www.bszwzx.gov.cn),须在投标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完成所有电子投标文件的上传,网上确认电子签名,并打印“上传文件回执”,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未完成文件上传的,视为撤回投标文件。
(2)投标文件解密方式:
现场解密:网上递交投标文件后,投标人可以由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携带招标文件“注意事项”中要求的材料到开标现场,并将电子投标文件备份光盘(格式为*.ZCTBJ、同时携带CA)递交至龙陵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会场,由投标人授权代表携带加密数字证书(CA)进行现场解密。
远程解密:网上递交投标文件后,投标人可以通过网上远程解密的方式,在开标时间根据系统操作流程进行远程解密。操作方式请各投标人在“保山市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www.bszwzx.gov.cn)”学习园地中下载《网上开标远程解密操作指南(投标方)》查看。
(3)特别提示:根据《保山市公共资源交易管理局关于启用远程解密签到功能的通知》(保公管发【2020】1号)要求,投标人若采用远程网上开标和解密方式的,投标人需要在截标时间前30分钟内在系统中签到完毕,否则将无法进行远程解密。操作方式请各投标人在“保山市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www.bszwzx.gov.cn)”学习园地中下载《网上开标远程解密操作指南(投标方)》查看。投标人若采用远程网上开标的(操作流程详见上述远程解密要求),则无需到开标现场递交光盘和解密。该提示与本招标公告和《招标文件》内容有冲突的地方以该提示为准。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1.本项目投标保证金金额:¥50000.00元。
2.本项目投标保证金形式为转账或银行保函或保证保险或其他非现金方式(不接收现场缴纳现金),采用转账的方式提交投标保证金的,投标保证金缴纳账户如下:
投标保证金交纳专用账户 |
开户名称:龙陵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
开户银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龙陵支行 |
投标保证金专用账号:6232813960000653035 |
汇入地址:云南省保山市龙陵县 |
业务咨询电话: 010-86483801 |
注:参与本项目的投标人采用转账的方式提交保证金的须从单位基本户转出,并注明项目名称或采购编号,请投标人在转账完成后,使用数字证书(机构CA证书)登录投标系统,在系统主界面的“确认投标保证金”中对投标保证金进行确认绑定,最后打印保证金缴纳回执。 |
3.公告发布媒体
3.1本项目公开招标公告发布媒体:云南省政府采购网(ww.yngp.com)、云南省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http://ggzy.yn.gov.cn/)、保山市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www.bszwzx.gov.cn)。
3.2投标人在参加投标之前务必认真阅读公开招标公告全部内容;公开招标公告或招标文件如有变更,将在以上网站或以书面形式发布。
4.招标代理服务费,由中标人在领取中标通知书时向代理机构缴纳,招标代理服务费收费标准详见招标文件。
5. 监督电话:龙陵县财政局政府采购管理股:0875-6120152
七、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龙陵县工业信息商务科技局
地址:保山市龙陵县公租房12栋10单元
联系方式:0875-6121818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保山市天瑞建设工程招标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保山市隆阳区象山路5号
联系方式: 0875-2147689
3.项目联系方式
采购人项目联系人:王先生
电 话:0875-6121818
采购代理机构项目联系人:王先生
电 话: 0875-214768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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