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政府购买制作光明区2021年文明城市创建工作总结短片服务的公告(实施购买前)
根据《光明新区发展和财政局关于2018-2019年度光明新区政府采购有关事项的通知》(深光发财〔2018〕559号)中“政府购买服务项目”的相关要求,现将本项目有关情况向社会公告: | |
项目名称:制作光明区2021年文明城市创建工作总结短片 | |
实施购买前公开的信息 | 服务标准和要求:以工作汇报片的形式,结合实地拍摄及相关数据展示,对2021年光明区文明城市创建工作进行内容梳理,以今昔对比的拍摄手法分别展示城市管理、交通管理、社区治理、民生服务、文化服务、志愿服务、文明素养等方面的变化,视频时长6分钟左右。 |
项目预算金额:人民币115,000元 | |
其他需要公告的内容:此次公告非招投标公告,仅作为“政府购买服务项目”向社会公告。 | |
经本单位确认,上述公告信息真实、合规。 单位名称:中共深圳市光明区委宣传部 地址:深圳市光明区公共服务平台935办公室 联系人:文斯强 联系电话:88214408 传真: 电子邮箱:xcbwmk@szgm.gov.cn 公告日期:2022年4 月15日 |
备注:一、未纳入集中采购的政府购买服务项目,在购买服务实施前,采购人应当在新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公告项目名称、服务标准和要求、购买预算等内容,公告时间不少于5个工作日,但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的除外;购买服务结果产生后5个工作日内,采购人应当将项目征集筛选情况、竞争及评比遴选情况、承接主体、成交金额、服务内容和承诺等信息对外公告,但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的除外。二、对公告内容如有疑问或异议,由购买主体(采购单位)负责受理并解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