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编号 | |||
5118022021000036 | |||
二、项目名称 | |||
四川省雅安市雨城区人民医院形象宣传服务采购项目 | |||
三、中标(成交)信息 | |||
供应商名称: | 第一包:雅安市广播电视台;第二包:雅安传媒有限责任公司 | ||
供应商地址 | 第一包:雅安市雨城区环山路9号;第二包: 四川省雅安市雨城区八一路83号 | ||
中标(成交)金额 | 第一包:398000元/年;第二包:240000元/年 | ||
四、主要成交标的信息 | |||
名称:雅安市雨城区人民医院形象宣传服务采购项目;服务范围: 为广泛宣传雅安市第二人民医院·雨城区人民医院的新形象、新面貌,大力推广雨城区人民医院在健康中国、川西医养中心建设中的成就,充分展示雨城区人民医院在党建、医疗、医养、科室建设上的特色亮点,以提升雨城区人民医院在全市的影响力和竞争力。雨城区人民医院将在全市进行医院整体形象、营销宣传投放,全面提升雨城区人民医院的品牌附加值。第一包:服务要求:根据采购人提出的要求,完成相关宣传片的专业拍摄、剪辑、制作及审片工作,并在媒体宣传播出,要求有新意、有特色、主题鲜明、亮点突出。服务时间:3年(合同一年一签,每年考核合格后,签下一年合同)。服务标准:项目实施期间,中标人每月提供项目进度情况表;每半年提供项目中期进度汇总表;年度服务结束后提供全年宣传报道总结;每年项目执行结束,中标人提供绩效报告。以上报告作为验收和考核、付款依据。第二包:服务要求:在报刊上开设雅安市雨城区人民医院专题,如寻医问药、健康讲座、健康连线等,全年在报纸上刊登大于或等于4个整版(报纸尺寸为:48x32.4cm),根据要求安排记者进行采访报道。主动策划相关宣传点。 服务时间:合同签订后 5 日内启动工作,服务期3年(合同一年一签,每年考核合格后,续签下一年合同)。服务标准:每年服务结束后提供全年宣传报道总结,作为验收和考核依据。 | |||
五、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信息)名单: | |||
杨青(评审小组组长)、于娟、梁丹丹(最后一位为采购人代表) | |||
六、代理机构收费标准及金额: | |||
代理机构收费标准 | 本项目第一包定额计取招标代理服务费6000元(人民币);第二包定额计取招标代理服务费5000元(人民币)。 | ||
代理机构收费金额 | 第一包:6000元;第二包:5000元 | ||
七、公告期限: | |||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 |||
八、其它补充事宜: | |||
一 、本项目备案编号:YC(2021)26号;本项目共2个包,采购项目简介及采购内容详见第五章,本项目每包各设置1名成交供应商。二、本项目已进行政府采购需求论证。三、监督部门:雅安市雨城区财政局; 监督电话:0835-2360356。四、供应商信用融资:根据《四川省财政厅关于推进四川省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融资工作的通知》(川财采[2018]123号)文件要求,为助力解决政府采购中标(成交)供应商资金不足、融资难、融资贵的困难,促进供应商依法诚信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有融资需求的供应商可根据四川政府采购网公示的银行及其“政采贷”产品,自行选择符合自身情况的“政采贷”银行及其产品,凭中标(成交)通知书向银行提出贷款意向申请(具体内容详见招标文件附件“川财采[2018]123号”)。注:成交联系人、联系电话:第一包:尹艳、18981612155;第二包:费珍珠、18683536326 | |||
九、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 |||
1.采购人信息 | |||
名称: | 四川省雅安市雨城区人民医院 | ||
地址: | 四川省雅安市雨城区南三路48号 | ||
联系方式: | 联系人:梁老师;联系电话:18090101390 | ||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 |||
名称: | 四川乾新招投标代理有限公司 | ||
地址: | 雅安市雨城区熊猫大道中段西康商业广场2幢1单元5层7-10号 | ||
联系方式: | 联系人:万洪志;联系电话:0835-2899779 | ||
3.项目联系方式: | |||
项目联系人: | 万洪志 | ||
电话: | 0835-2899779 | ||
十、附件 | |||
1.采购文件(已公告的可不重复公告): | 附件 | ||
2.评审文件: | 附件 | ||
3.被推荐供应商名单和推荐理由(适用于邀请招标、竞争性谈判、询价、竞争性磋商采用书面推荐方式产生符合资格条件的潜在供应商的): | |||
4.中标、成交供应商为中小企业的,应公告其《中小企业声明函》 | 附件 | ||
5.中标、成交供应商为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应公告其《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 | |||
6.中标、成交供应商为注册地在国家级贫困县域内物业公司的,应公告注册所在县扶贫部门出具的聘用建档立卡贫困人员具体数量的证明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