扬州市江都区武坚经济实业总公司投资建设的武坚镇形象系列宣传片拍摄制作项目已经批准,现邀请合格的潜在投标人参加本项目的报名及投标。
一、工程概况
1、项目名称:武坚镇形象系列宣传片拍摄制作项目
2、投资规模:约20 万元
3、招标内容:武坚镇形象系列宣传片拍摄制作项目前期创意策划和脚本制作、中期具体拍摄素材和后期剪辑制作。
二、工期要求
自合同签订之日起25日历天内完成全部任务。
三、付款方式
中标价即为合同价,合同签订之日起一周付合同价的30%,项目验收合格后付至合同价的60%,当年年底付清余款。
四、项目结算方式
本工程采用固定综合单价报价,综合单价应包含一切费用,包含宣传片拍摄制作费、人工费、设备材料费、管理费、利润、税金等宣传片拍摄制作所产生的一切费用。
五、投标申请人应当具备的资格条件
1、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
2、未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
3、企业没有因骗取中标或者严重违约以及发生重大安全质量问题,被有关部门暂停投标资格并在暂停期内的;
4、具有满足招标人需求的制作能力;
5、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人员、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6、投标公司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需有影视拍摄制作或者广播电视节目制作。
7、投标人近3年内承担过5万元类似宣传片制作的项目
8、投标人为授权委托人缴纳了养老保险;
9、本工程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六、投标人报名时应提供的资料
投标申请人报名时需提供以下材料复印件一式三份,同时提供原件核验,具体如下:
1、法人授权委托书及授权委托人身份证
2、企业营业执照
3、类似项目业绩合同
4、社保部门出具的2018年12月-2019年2月(近3个月内)投标人为授权委托人缴纳在职职工养老保险的证明材料(已取消书面证明采用网上自助查询方式的,如当地社保管理部门明确的最大查询期与招标文件规定的月份不一致时,须提供社保管理部门的文件规定)
七、资格审查
1、招标人将对投标人递交的报名资料进行逐项审查,上述报名资料必须全部具备且有效,任何资料、原件缺项都将导致资格审查不能通过。
2、招标人将邀请所有资格审查合格的投标人参加投标。若资格审查合格的投标人总数不足3家,招标人将重新发布招标公告。
八、评标办法
本工程施工招标评标办法采用综合评估法。
九、投标保证金
投标人在报名截止前需从投标单位账户交付投标保证金人民币1000元(收款单位名称:江苏精诚群业项目咨询管理有限公司;开户行:农村商业银行江都营业部;银行账号3210880101201000100430)。未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在开标后5个工作日内无息退还,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在签订合同后5个工作日内无息退还。若购买招标文件后不按时参加投标,投标保证金将不予退还。
十、投标申请人报名时间
公示及报名时间:公示时间从2019年3月25 日至2019年3月29日下午 5时止。 报名时间集中在2019年3月29日下午3:00时至5:00时,其余时间不接受报名。
十一、报名地点
江苏精诚群业项目咨询管理有限公司代理部(扬州市江都区浦江路55号甲三楼)
十二、其他事宜
1、任何原因投标单位资格审查不通过或未中标,资料费不退还。
2、中标人需在签订合同前向招标人提交中标价的5%履约保证金。
3、免责条款:投标人应该在参加交易前自行对项目现状、面积、质量、权属、真伪等情况进行调查核实确认,并对自行确认的结果负责,本公告所介绍的内容仅供参考。
4、本公告在扬州市江都区人民政府网(http://www.jiangdu.gov.cn)武坚镇子目录。
十四、联系人:杭欢
联系电话:86831819
扬州市江都区武坚经济实业总公司
2019年3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