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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告传播基本原理

2022-01-07 09:12:19

广告传播基本原理

诱导性

广告传播的诱导性原理就是:广告信息作为外界刺激,作用于受者引起预期的观念改变和购买行为,这是一个可以通过多种手段诱导实现的心理渗透过程。它包括观念的传播、情绪的传播和行为的传播。

广告传播的直接目的是要让接触广告的人了解并接受广告中包含的信息。要实现这一过程,一种情况是在较短的时间内直接通过广告制作的奇特的画面,语言、音响、色彩等引起受众的强烈的兴趣;另一种是通过潜移默化逐步诱导而达成的。诱导受众逐步接受广告宣传的内容,包括接受广告中主张的消费观念、价值观念和生活方式,以一种无形的力量使受众对广告传播者的观点意见趋于认同。诱导力的大小取决于信息的诱导性强弱的程度。策划制作广告的一切努力几乎同提高广告诱导力有关,所以诱导性原理被人们视为指导广告策划,制作传播的重要依据。

二次创造性

广告传播的二次创造性原理,指的是广告传播是一个完整的创造性过程。这种创造性不仅表现在传播者在广告的设计制作,选择传播途径等方面,还体现在广告信息的接受者方面。广告信息的接受者会通过再造想象,在接受传播信息的过程中发挥创造性。信息接受者接受信息同样也是一个创意的思维过程,它可以面对无数信息,根据自己的生活经验加以选择性的注意,选择性的理解,选择性的记忆,而后通过想象、联想等一系列心理活动,作出自己的判断和反应。所以从人的创造性发挥的角度来说,广告传播是一个两次创造过程。广告传播者应该深刻了解广告传播过程中二次创造性原理,对制作并传播广告信息是有积极意义的。

文化同一性

信息在传播中能否被接受或接受程度,决定于双方共同的经验区域的大小。共同的经验区域越大,越广阔,传播就越容易,接受程度就越高。也就是说广告传播的效果同传受双方的文化状况密切相关。广告传播客观上要求传播者与接受者有共同的文化基础。文化作为潜在的支配者、诱导者时时刻刻促进或制约着广告传播过程的实现及其效果。

从文化角度来看,广告传播是一种文化活动。要实现有效的传播,广告信息的制作者、传播者与其接受者应具备共同的价值观念,类似的行为模式以及其他文化方面的共同性。这种共同性越多,传播的效果就越佳。它可以根据文化背景共同性的大小确定广告传播方式,同时应注意广告中文化水准要与受众的文化水准相适应。广告制作者应有极强的文化意识,要清醒的看到广告传播在本质上也是一种文化交流,时时从文化的角度去观照广告信息接受者的情况,从文化的角度去调查广告传播成败的深层次的原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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