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络大电影:蹭个IP是死罪?
如果资金雄厚能致力原创,还需要蜗居在视频网站,可怜巴巴的靠蹭别人的热度?早就大张旗鼓该宣传的宣传、该炒作的炒作,哪里还会在原地等着你们来骂,原创很拉风谁都知道。近些日子吵翻天的《我不是潘金莲》,还未正式上映的时候,就有一大波“潘金莲”同人被冲上海岸,《我是潘金莲》、《潘金莲就是我》、《她才是潘金莲》、《潘金莲复仇记》、《暴走的潘金莲》、《谁杀了潘金莲》,一眼看过去,还以为和《乡村爱情故事》一样,做了一个潘金莲几部曲的系列电影,还是全国影视公司合作推出的,要不是海报制作的太辣眼,都要以为冯导的炒作又多了一种形式。
当然这些名不见经传的小公司肯定是抱着蹭IP的心,但是人家也是实打实的写了剧本,拍了片子,即便模仿了你的脸,但没有模仿你的面啊。比如由浙江骐骥影视有限公司、北京东泽影视文化有限公司以及惠佳影视传媒有限公司等联合出品的《我是潘金莲》,哦对了,为了相应国家号召,现在已经改成了《我的千年女友》。
人家活脱脱一个穿越剧,只是主角正好叫潘金莲,所以片名《我是潘金莲》有问题吗?很切合主题嘛!你说侵犯了《我不是潘金莲》的知识产权,好吧,的确是蹭了热度,可是网络大电影不蹭IP还有其他更捷径的道路吗?网友本身对“网大”的评价不高,片名的魅力直接决定点击量,连名字都没听过的,即使看了,和谁吐槽呐?所以,借你个东风,吹吹我这草船,哪那么小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