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创视频作品背景中有音乐,或有人演唱或演奏翻唱他人音乐作品,如果不属于我国法律规定合理使用的范围,涉嫌版权侵权,会面临两个风险:
一、被平台警告的风险(版权方通过平台投诉,或平台自查视频下架);
二、被权利人直接权利主张的风险(版权方通过发送律师函或法律起诉的形式主张权利)。
那么如何在我国的法律框架下属于合理使用而避免侵权呢?
我国合理使用的规定是以情况列举规定的,共十二种情况。与原创视频制作最接近的是第二种情况。
为介绍、评论某一作品或者说明某一问题,在作品中适当引用他人已经发表的作品。
在自己的作品中引用他人作品,是指将别人的作品作为自己作品的根据,以创造新作品,说明新观点。为对他人作品进行评论,而摘引他人的文字、美术作品、录音或录像是较为常见的。对某些作品的创作来说,适当引用是必须的,如果不引用,创作中的某些问题就难以直观地解释或表达。试着想象如果我们要介绍某首歌曲或介绍某个音乐风格,不引用具体的音乐录音、乐谱或图片等内容,全凭语言描述及依靠读者的自行想象,读者几乎等于盲人摸象,到最后也没人知道大象长什么样子。
符合这项规定须具备四个条件:
一、引用的目的是为了介绍、评论某一作品或者说明某一问题;
二、引用的比例必须适当,引用不应当超过评论、介绍或者说明;
三、引用的作品必须是已经发表的;
四、引用他人的作品,应当指明作者的姓名,作品的名称,并且不得侵犯著作权人依照著作权法享有的其他权利。
只有符合上面的条件,才构成法律上的合理使用,不会被平台投诉警告或被权利主张。简单来说,应当遵守的一些规范包括:
一、原创视频制作目的是为了表达自己的原创观点,而不是欣赏他人的音乐;
二、使用他人音乐比例应当适当,整个视频内循环播放一首歌是不建议的,建议多首歌各使用1分钟左右;
三、使用他人的音乐应当是已经发表的,通过特殊渠道,把音乐人未正式发售的音乐作为背景音乐是不构成合理使用的;
四、合理使用他人音乐作品时,应当充分尊重作者的署名权,应当给予相应的原作者署名及介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