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定义
电影配音广告指的是将电影外景中的一些镜头搭配上特定的声音、音乐组成的短片,以强化产品的宣传效果。如果使用他人的图像或声音而未经授权,就会构成侵权。
二、侵权的类型
1、著作权侵权:针对电影画面外景及配音,由摄制者及作曲家等人所享有的原??著作权,采取“剪切电影配音广告宣传”等行为,构成对其著作权的侵害。
2、名誉权侵权:被选择的配音宣传影片的出品公司或演员的个人名誉和形象都有可能受到侵害,如果没有得到相关授权,也构成侵权。
三、侵权的法律救济
1、以民事诉讼的形式向侵权方追究违约责任,要求其承担损害赔偿责任;
2、要求侵权方恢复原状,并封停相关宣传,且要求给予负责人相应的处分;
3、要求侵权方公开致歉,并向受害方赔礼道歉;
4、可向当事网站要求更正错误,向行政机关投诉,也可向检察院提起刑事诉讼,要求对侵权行为采取法律制裁。
四、预防措施
1、在宣传片中尽量不要使用第三方的配音或者外景素材;
2、尽量不使用演员形象作为片子中的主角,以预防名誉权损害;
3、如果有表演者或摄影者参与,尽可能提前向其索取授权;
4、如果使用版权音乐作为背景音乐,也应尽早提前向作者索取授权,以免在发布后受到侵权。
总之,《剪切电影配音广告宣传》的行为需要谨慎对待,一定要仔细查看用到的各种音频和图像资源的版权,以确保不侵犯他人的合法权利。每一步宣传行为都必须有规范的法律依据,充分尊重著作权和名誉权,以避免无意的侵权事件发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