宣传片制作合同合同编号:甲方:乙方:甲、乙双方本着互利互惠的原则,经友好协商,达成以下协议:一、甲方委托乙方拍摄、制作宣传片。二、甲方权利和义务:1、有权进行对拍摄素材按照数字高清水准评定验收。2、甲方按合同按时支付宣传片制作相应阶段双方约定的费用。3、根据剧本相对应的环节,甲方须安排相关人员专职配合协调乙方进行宣传片解说词编写、审核及拍摄工作。4、为保证影片的最终画面效果,甲方须提供必要的辅助条件,如:由专职的相关配合人员提供拍摄现场的照明设施、交流电源、场地清洁、保安在拍摄现场维持秩序等等。5、宣传片成片的著作权及与著作权相关的权利归甲方所有。乙方不得以任何方式或任何用途使用该宣传片或其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