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肥维麦文化传媒有限公司影视制作合同合同编号:2018-0058受托方(甲方):委托方(乙方):甲、乙双方本着互利互惠的原则,经友好协商,达成以下协议:一、乙方委托甲方创意设计拍摄、制作电视广告(专题)片,成片长度分,并为乙方DVD光盘碟。二、甲方权利和义务:甲方必须严格按照乙方脚本要求进行创意设计拍摄及制作,各项技术指标均需达到播出要求,如出现质量问题,由甲方承担相关责任,并采取相应补救措施。凡因乙方原因导致该片无法按期完成或影响成片质量,乙方向甲方提出补救要求时,甲方有权拒绝或向乙方提出补偿要求。甲方在制作期间,乙方不得随意更改脚本,如果因此造成甲方工作量增加或延误交片时间,甲方有权要求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