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编号:JH21-210100-07339
二、项目名称:制作沈阳文旅宣传片项目
三、中标(成交)信息
包组编号:001
包组名称:制作沈阳文旅宣传片项目
供应商名称:辽宁龙邦慧智传播事业有限公司
供应商地址:沈阳市东陵区旧站路50-1号
中标(成交)金额:775,000.00(元)
四、主要标的信息
包组编号:001
包组名称:制作沈阳文旅宣传片项目
服务类
名称:C99其他服务
服务范围:按采购方及招标文件指定的服务范围执行
服务要求:服务需求 沈阳市文化旅游和广播电视局拟制作一系列高品质沈阳文旅宣传片,服务周期一年, 宣传片版权归沈阳市文化旅游和广播电视局所有。 包括: 1.沈阳文旅推介宣传短片两部(一部时长5分钟、一部压缩版时长3分30秒)。 2.在沈阳文旅推介宣传短片的基础上剪辑2021东北亚文化旅游创意博览会宣传片一部,时长约5分钟。 3.剪辑四部适合网络媒体宣传的沈阳四季游宣传短视频,春夏秋冬各一部,每部时长3—5分钟。 4.沈阳文旅形象宣传片两部(一部时长不少于5分钟、一部压缩版时长3分30秒)。 基本要求: 1.有策划方案及拍摄方案。宣传片主线清晰,有深度、有灵魂,有艺术性,充分运用影视艺术手法,将画面、音乐、文字完美结合,剪辑精当、节奏感强,具有强烈的视觉冲击效果,以达到推广沈阳、宣传沈阳、记忆沈阳的效果。 2.需具有4K指标的专业拍摄设备和影视航拍无人机以及灯光、轨道、摇臂、各种镜头等相关的辅助设备;摄制完成的宣传片应符合国内媒体播出标准(分辨率1920×1080,H.264编码,mov或mp4格式)。 3.摄制组应具备拍摄、制作沈阳宣传片经验,其中导演应指导过大型宣传片、纪录片的拍摄和制作;拍摄人员(编导、摄像师、灯光师、制片人等)职责明确、配备合理;后期制作人员(剪辑师、包装师等)及参演演员 ,人员齐备,满足本项目实施要求。 4.后期制作使用专业级工作站,采用先进的编辑制作软件和版本,保证宣传片的顺利制作。 5.投标方需提供本公司2018年以来摄制的与沈阳题材相关的高清样片(时长约5分钟)和素材,供投标时使用。 6.策划方案、视频等为投标人原创,如需使用其他资料,需征得资料所有者同意,并不得侵犯他人知识产权等合法权利。如出现侵权等问题由供应商负责解决。 7.如采购单位需要对已提供的视频规格进行修改、转码格式转换等服务,成交供应商须根据采购单位要求进行调整,采购单位不再支付其他任何费用。
服务时间:合同签订后一年
服务标准:按采购方及招标文件指定的服务标准执行
五、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 张波、于海春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包组编号:001
包组名称:制作沈阳文旅宣传片项目
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本项目采购代理服务费由成交供应商向采购代理机构予以支付。向成交人收取代理服务费金额16,000.00(元)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名称:沈阳市文化旅游和广播电视局
地址:沈阳市沈河区市府大路363-2号
联系方式:024-31619029
名称:沈阳隆运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辽宁省沈阳市浑南区天赐街7-3号曙光大厦C座10楼1017
联系方式:024-23502406、024-31037558
项目联系人:晋莹、吕亚男
电 话:024-23502406、024-31037558
十、附件
采购文件:(定稿)JH21-210100-07339制作沈阳文旅宣传片项目.doc
包组编号:001
包组名称:制作沈阳文旅宣传片项目
供应商名称:辽宁龙邦慧智传播事业有限公司
1.中小企业声明函:中小企业声明函.jpg