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项目 /  塔里木油田哈得油气开发部2022-2024年度无人机、GIS应用、机器人应用、安全生产管理技术服务(变更)

塔里木油田哈得油气开发部2022-2024年度无人机、GIS应用、机器人应用、安全生产管理技术服务(变更)

联系方式:
中国石油物资有限公司新疆分公司 陈琰 09962174407
发布时间:
2022-04-27
标书获取截止时间:
2022-03-23

塔里木油田哈得油气开发部2022-2024年度无人机、GIS应用、机器人应用、安全生产管理技术服务

招标编号:ZY22-XJT36-FW026-00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已由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塔里木油田分公司,资金来自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项目出资比例为1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采用无人机完成或辅助完成巡线、巡检、监测、巡查等工作,同时通过无人机获取的航拍数据,完成相关的GIS数据应用服务;采用机器人完成或辅助完成站内高危、重点区域的巡检服务工作;采用“安眼”系统完成开发部检维修等施工作业现场的辅助安全生产管理等服务工作。

2.2 招标范围: 配备固定翼、多旋翼垂直起降电动工业无人机,办理相关飞行手续(长期),自行组织人员、工具、材料完成油气水管线巡线;矿权边界巡检;环境敏惑区、村庄、农田等高后果区巡检;单井、场站等巡检;参与日常环保巡检,参与应急抢险,汛期对洪泛区进行监测,采集专业4K视频等;完成无人机航测数据的采集及处理工作,完成基于航测数据的GIS应用服务工作;完成开发部安排的其他无人机应用业务。自行组织人员,配置智能巡检机器人及机器人运行配套设备设施,搭建机器人系统运行平台,提供场站内智能巡检机器人系统常年巡检技术服务;配备安全生产管理服务“安眼”系统所需的设备设施,自行组织人员,工具、材料,完成开发部检维修等施工作业现场的安全监管工作;以上工作需服务方提供操作人员、无人机、服务车辆、数据传输链路设备等所有满足本服务所需的相关资源及条件。具体服务内容如下:

1、无人机、GIS数据应用服务

1)管道巡检:对哈得油气开发部站外主管道及重点管道(新疆库车、沙雅、尉犁县境内,塔克拉玛干沙漠腹地矿权面积17476平方公里,东西390公里,南北110公里)站外管道(约4000km)开展日常日常巡检,重点查看管道及附属设施是否存在泄漏、裸露,管道中心两侧各200米(高后果区400米)范围内是否存在自然灾害、第三方施工及违章占压物,管道及附属设施周边100米地域内是否存在新建、改建、扩建公路,是否架设电力线路、埋设地下电缆、光缆。 按甲方要求频次定期进行巡检并按需采集相关测绘数据。

2)高后果区巡检:对哈得油气开发部高后区进行日常巡检,查看管道中心两侧各400米,重点设施建筑周边等400米范围内是否存在异常情况。按甲方要求频次定期进行巡检并按需采集相关测绘数据。

3)矿权边界巡检:完成哈得油气开发部矿权边界日常巡护工作,重点查看矿权边界1000米内是否有不明测绘、地震采集、地面施工、钻井等侵权现象发生。按甲方要求频次定期进行巡检。

4)单井巡护:完成哈得油气开发部边缘井、长关井巡护工作,重点查看井场及附属设施是否完整,是否存在跑冒滴漏,井场周围是否有不明测绘、地震采集、地面施工等现象;根据甲方要求,采集重点井场正常状态下关注目标或区域高清照片,通过比对后期巡检采集的高清照片,自动识别井场异常情况;完成哈得油气开发部生产井基础数据采集工作(正摄影像采集等)。按甲方要求频次定期进行巡检或数据采集。

5)利用无人机飞行平台及其搭载的数据采录任务设备,根据甲方需求对开发部管辖范围内的井场作业过程中产生的磺化泥浆池等进行测绘数据采集,完成方量测算等专业数据处理等工作。

6)持续采集开发部生产区域新建、改扩建场站、油气管网、井场、路网以及重要设施设备位置信息,持续路网更新、修改等工作,完善、升级GIS井位电子地图功能;持续对电子地图功能进行完善、升级、数据处理汇总及数据实时更新。

以GIS地理信息平台为基础,将2019年8月至2022年5月无人机采集的管道测绘数据(正摄影像等),经筛选后并由甲方认可的数据录入到GIS地理信息平台中;根据甲方开放的数据接口,链接相关设备设施监测数据(如监控数据等);录入无人机采集的开发部生产区域内生产设施设备(场站、井场、管网、电网等)、周边环境、敏感区域、救援力量等坐标信息以及甲方提供的以上区域的基础信息;

在GIS地理信息平台中,利用以上数据基础结合甲方提供的数据,对基础数据进行计算分析(如对地下三维管线的管径、埋深、材质、起始点终止点属性信息进行快速查询;对应急区域内视频监控点位调用,应急物质分配查询等),实现生产辅助、应急抢险辅助功能;

7)应急抢险:根据甲方要求,参与开发部层面应急抢险,快速获取现场信息,掌握险情概况,抢险监控及次生灾害监控。

8)汛期、洪泛区监测:根据甲方要求对开发部管辖范围内汛期对洪泛区进行监测,对生产区域塔河流域水情进行视频巡检监测。

9)专业4K视频采集:根据甲方需求提供开发部要求的党建宣传、工程形象、成果、其他宣传片等专业4K视频采录制作工作;

10)临时工作:根据甲方要求,无人机组可执行甲方安排临时任务并代替固定任务,无人机组积极配合完成。

11)在以上工作量任务执行过程中,甲方可在总体工作量范围内调整执飞区域及执飞频次,安排其他临时或紧急任务。

2、机器人应用服务

在甲方选定区域内,部署防爆轮式巡检机器人(可升降式数据采集终端)及机器人运行网络环境,搭建机器人系统运行平台,设计巡检现场改建方案,辅助用户完成现场改建,规划机器人巡检路线,调测机器人智能巡检功能,完成场站内重点目标巡检工作,提供巡检成果报告,保障机器人及整套系统稳定运行,提供智能巡检机器人系统常年巡检技术服务;

3、安全生产管理技术服务

根据甲方指定检维修等施工作业现场实际情况,部署运行无线防爆VR眼镜、无线布控球、安眼专用多旋翼无人机平台、移动视频监控终端等前端采集终端设备,后台管理分析设备等,根据开发部作业现场的需求进行安眼系统功能现场部署;在安眼系统平台能兼容的范围内,且具备通讯条件的情况下,将重要路口现有或未来配置的摄像机接入安眼系统结合应用,持续对安眼系统平台进行升级完善,提供安全生产管理安眼系统常年带料技术服务;

2.3 服务期限/工期/合同期限:2022年6月1日至2024年5月31日 。(其中安全生产管理技术服务(安眼系统)部分自2022年11月1日至2024年5月31日)

2.4.施工地点:新疆维吾尔自治区阿克苏地区境内哈得油气开发部

2.5 标段划分:否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资质条件:经工商部门签发的法人或其他组织的有效营业执照。不接受自然人投标;具有通用航空企业《经营许可证》;乙级及以上测绘资质;

提供航空企业《经营许可证》扫描件,通用航空管理系统查询截图;

提供乙级及以上测绘资质扫描件,自然资源部全国测绘资质管理信息系统查询截图;

资料提供形式:提供营业执照的扫描件。

3.2人员要求:至少包括核心人员:项目经理兼机长1名,安全监管员1名;

  1. 项目经理兼机长提供中国民用航空局飞行标准司颁发的飞行人员电子执照查询截图或AOPA驾驶员合格证扫描件或查询截图。

(2)项目经理兼机长和安全监管员;提供为其办理的的2021年1月1日起至投标截止日连续6个月社保参保证明材料,包括公共资源网查询的截图或当地社保部门盖章的证明文件扫描件。 

3.3设备要求:无人机、GIS数据服务配置,包括:(1)电动垂起大型固定翼无人机至少2套;(2)机载任务设备、GIS电子地图平台;(3)服务车辆2台;

机器人应用服务配置,包括:(1)防爆轮式巡检机器人1套(带可升降式数据采集终端,无导轨设计,自主巡航;实现智能可见光数据读取、红外测温、激光远距离气体泄漏检测等功能)及配套设施设备;

安全生产管理技术服务配置:包括:AI移动监控终端、安眼专用多旋翼无人机及任务设备、无线布控球、无线防爆AR眼镜、视频结构化处理系统、后台存储服务器等后台管理设备;

投标人拟投入本项目设备需满足塔里木油田公司设备完整性规定,并满足项目的实施要求,提供承诺书。提供以上系统设备的配置说明、设备技术规格表等。

3.4业绩要求:2018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使用电动垂起大型固定翼无人机在沙漠、戈壁地区油气田行业最终用户服务业绩合同(含正在执行的)不少于1项;具有油气田行业施工作业现场安全管理服务业绩合同(含正在执行的)不少于1项;业绩提供依据:提供合同的扫描件(至少包含封面、承载服务内容页、承载金额页、签章页)和相对应的部分结算发票或结算单(复印件或扫描件)。

资料提供形式:提供合同封面及关键页扫描件。

3.5财务要求:

3.6 QHSE 要求

3.6.1投标人应建立并实施满足塔里木油田要求的 QHSE 体系;

3.6.2具有 QHSE 管理组织机构(主要人员要明确)及职责、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

3.6.3承诺遵守塔里木油田 QHSE 相关规定。

3.6.4资料提供形式:

(1)投标文件提供 QHSE 管理组织机构(主要人员要明确)及职责、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

(2)投标人需按照《投标人投标项目 QHSE 承诺书》作出承诺并由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签字或加盖投标人公章。

3.7信誉要求:

3.7.1未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未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3.7.2“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3.7.3投标人未处于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

3.7.4投标人没有进入清算程序,或处于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或者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3.7.5开标当日未被中国石油招标投标网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

3.7.6最近三年(2019-2022)内未发生重大安全责任事故。

3.8联合体要求:

A.本项目不接受/接受联合体投标。

B. 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组成要求:

3.9.报名要求:无。

3.10.其他要求:投标人未按照《投标人公平竞标专项承诺书》作出承诺的,投标无效。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凡有意参加投标的潜在投标人,请以“中国石油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以下简称“电子招标平台”)注册的帐号登录“中国石油招标中心业务管理平台”(以下简称“业务管理平台”,具体操作,详见附件《业务管理平台操作手册-投标人》),完成报名、招标文件工本费支付、招标文件下载。招标人(招标机构)不提供纸质招标文件。

4.1登录网址:

4.1.1中国石油招标中心业务管理平台:

http://www2.cnpcbidding.com

4.1.2中国石油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

https://ebidmanage.cnpcbidding.com/bidder/ebid/base/login.html

4.2招标文件购买时间:2022年04232359至2022年05月05日23:59(北京时间)

4.3招标文件售价:每套售价人民币300元,售后不退。请有意参加投标的潜在投标人在购买前确认是否满足资格条件要求、是否参加投标。

付款时须按“项目编号”格式进行备注。

4.4招标文件工本费发票获取:详见附件《业务管理平台操作手册-投标人》。

(1)发票联系人:赵晓叶,电话:0996-2173280。

(2)修改电子邮箱联系人:王玉琛,电话 0996-2175704

(3)联系时间:夏季上午 9:30-13:30,下午 16:00-19:30;冬季上午 10:00-14:00,下午 16:00-19:30。

4.5招标文件异议:潜在投标人对招标文件如有问题或异议,请联系招标代理机构。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方式(地点):本项目招标采取网上全流程电子招标,只接受通过“电子招标平台”上载(递交)的电子投标文件,不接受纸质投标文件。

投标文件须符合规定的格式要求,并按要求加密上载至“中国石油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

特别提示:投标人须持有昆仑银行的中国石油电子商务U-key才能加密上载投标文件。

5.2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22年05071010。考虑网络原因及电子招标平台技术支持等时间,建议投标人提前上传投标文件。

逾期递交(上载)的投标文件,电子招标平台将予以拒收。

5.3投标保证金递交:0万元人民币。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中国石油招标中心业务管理平台”办理、提交投标保证金(招标人开标时通过中国石油招标中心业务管理平台现场查验)。

5.4特别说明:本项目只接受从招标代理机构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人的投标。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招标公告将在中国石油招标投标网发布,依法必须招标项目将同步推送至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www.cebpubservice.com/)。

本项目的中标候选人公示、中标结果公告,也将在招标公告相同媒体发布。

7. 开标

7.1开标时间:同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7.2开标地点:电子招标平台。本次招标采取网上开标方式,所有投标人可准时进入中国石油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开标大厅”参加在线开标仪式,不组织线下开标仪式。

7.3.开标异议:投标人对开标有异议的,请根据系统提示,在开标一览表公示后15分钟内完成线上异议提交。

8. 联系方式

招 标 人: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塔里木油田分公司

地    址:新疆库尔勒市石化大道26号

招标代理机构:中国石油物资有限公司新疆分公司塔里木分部

地    址:新疆库尔勒市石化大道26号塔指小区一区(电子商务大厅)

邮    编:841000        

联 系 人:陈琰

电    话:09962174407

邮    箱:chyan-tlm@petrochina.com.cn

中国石油物资有限公司新疆分公司

                                                       塔里木分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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