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概况
鸭绿江口湿地国家级自然保护区申遗影像制作服务 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辽宁亿成招投标代理有限公司办公室(丹东市元宝区江城大街197-8号)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1年03月10日 09点3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YCZBDD20210201
项目名称:鸭绿江口湿地国家级自然保护区申遗影像制作服务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27.0000000 万元(人民币)
最高限价(如有):27.0000000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1.制作申遗文本中需要的反应当地生境和鸟类情况的图片,图片集、高质量图片(300dpi分辨率,5MB以上)总计60张(需提供图片版权);
2.拍摄申遗宣传片5-6段,总时长不少于30分钟,编制DVD影像(需提供影片版权)。
合同履行期限:6月底前完成。
本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无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无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1年02月25日 至 2021年03月03日,每天上午8:30至11:30,下午13:00至16: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辽宁亿成招投标代理有限公司办公室(丹东市元宝区江城大街197-8号)
方式:现场领取
售价:¥500.0 元(人民币)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1年03月10日 09点30分(北京时间)
地点:辽宁亿成招投标代理有限公司会议室(丹东市元宝区江城大街197-8号)
五、开启
时间:2021年03月10日 09点30分(北京时间)
地点:辽宁亿成招投标代理有限公司会议室(丹东市元宝区江城大街197-8号)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购买采购文件时须携带以下材料:
1、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主体证明文件或自然人的身份证明复印件(自然人身份证明仅限在自然人作为响应主体时使用);2、法定代表人(或非法人组织负责人)身份证明书原件(自然人作为响应主体时不需提供);3、授权委托书原件(法定代表人、非法人组织负责人、自然人本人购买采购文件的无需提供)。提供上述材料原件以及加盖公章复印件两套,原件返还。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丹东市林业和草原发展服务中心
地址:丹东市振兴区中心北路2号
联系方式:王先生、15604951767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辽宁亿成招投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 址:丹东市元宝区江城大街197-8号
联系方式:李女士、0415-3991580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李女士
电 话: 0415-399158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