改编歌曲需要版权。一般来说,如果歌曲的版权所有者同意改编和翻译歌曲,则不构成对他人的侵权。未经他人同意,即侵权。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改编、翻译、注释、整理作品的作权由改编、翻译、注释、整理人享有,但行使作权不得侵犯原作品的作权。只要参考歌曲的作权人认为这首歌侵犯了他的权利,无论事实有多不同,他都可以起诉。但是,考虑到起诉的成本,如果作品不出名,也不会产生很大的效益,即使作权人认为侵权,也可以放任。
法律依据
《着作权法》第十二条 改编、翻译、注释、整理现有作品产生的作品的作权由改编、翻译、注释、整理人享有,但行使作权时不得侵犯原作品的作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