笔者认为,同国内影片发行权转让合同一样,受让方的交易目的是获得影片版权,并通过对其利用获得商业利益。鉴于此,结合诸义务的基本内涵,本文对前述诸义务的性质尝试类型化界定的努力。
我们来聊进口片发行权转让合同当中义务群的类型化分析。
在开始我们本期的话题之前呢,我们先了解一下义务的基本的分类方法。
一般情形下,我们知道是主要义务、次要义务和负责义务主体服务和次级服务业也负责义务主给付义务呢,这是一个学理性的一个概念。
而主要义务或者是主要债务,它还是一个法律的,有立法什么样一个概念?
我们说解除合同正常情形下应该是违反的是主要债务。
这个主要债务它其实就是主要义务主要义务次要义务负责义务是我们整个业务群类型化分析的一个基本的知识点,分析的。
就是整个合同当中哪些是主要义务,哪些是次要义务,哪些是附随义务。
那么什么是主要义务呢?
这个概念其实也比较好理解,抛开一些学理性的解释不谈,我们就说能够直接影响到合同目的的义务,这是我们的直观的一个解释啊,就是供大家去去便于理解,就能够直接的去影响合同目的这个义务他是和合同的目的的实现直接相关。
那这就是主要的一个义务。
次要义务呢是他辅助主要义务并不会对他的违反,并不会导致合同义务的合同目的都无法实现。
那这个义务就是次要性。
父子义务呢其实它是一个根据诚信的一种原则,就是本着一种善意的一个精神。
他是合同履行过程当中可能没有明确约定,他是一个义务,合同当中没有体现。
但是在旅行的过程当中,我们知道不可能所有的东西都做出约定。
一个是债务人,一个是债权人。
他身份之间当事人有可能是互负债务或者切换的。
我们履行债务的目的是什么呢?
是为了保护债权人,他的利益,不是为了我们的利益。
那我们怎么去保护债权人的利益呢?
这个不可能说合同本身是局限的,就我们不可能说想要在履行过程当中,所有的这些条款呀,交易可能发生那些事实,我们全部都能想到,这是不可能的。
所以呢根据诚实信用的这种精神,就衍生出了附随的义务。
在旅行的过程当中,他其实是保有波波债权人利益的最大化,就是能够让债权人的这种权益能够更牢固、更安全,更有保障。
这个呢就是负责义务平时通俗的理解。
比如举个例子说,比如说一个通知啊,保密啊,别泄密,然后有什么义务的履行情况,及时的通知,或者说尽到一些协助。
是这样,副局又是一个比较抽象的模糊的。
他经常跟次要业务有可能产生之间的这种难以界定。
当然这个不是很重要,因为不管是次要义务还是负责义务,这些违反都不会导致合同目的的无法实现。
所以最难鉴定的其实还是主要义务合同的义务以及合同和义务,以及目的之间的这种关系。
它其实是跟和平性质是直接相关的,合同的性质不一样。
那有可能义务和目的之间,它的关系不一。
那我们现在所讨论的这个进口片发行权转让合同来说,它里边的诸多的义务之间到底哪些是主要的,哪些是次要的,哪些是负责的,应该是和是合同的整体整体的约定情形来综合判定,就是主要义务和合同目的之间,我们视之为主要义务和合同,目的之间应该是是你的这个性质。
耳钉也是合同的整体的约定。
耳钉因为很简单一点,就举个例子说进口片发行权转让合同它分两种情况,一种是成品,一种是未成品。
就是说我们在签合同的时候,甲方跟国外的版权方转让方就是甲方转让方,甲方跟国外的版权方签合同的时候,片子还没拍呢,刚有剧本。
那这个时候整个片子还没拍完的情形下,大家面临的风险都很长,就是它的风险周期都很长。
而第二种情形呢是片子已经拍完了成片了。
这个时候甲方将这个片子的版权转让给乙方,那它是一个完成,所以同样是进口片,片子不一样,那合同的义务就不一样。
合同义务的性质对于合同目的的影响也是不一样的。
所以大家注意进口并发行权转让合同应该是影片的不同合同约定性质的不同。
然后它的义务在不同的和平当中,性质也应该不同。
谢谢大家。
我的心灵我们下期再聊。